暴雨中20多名执行干警云集 1700吨涉案石子“物归原主”
2018-7月-07 周六 19:45 +0800
扬子晚报网7月7日讯(通讯员 吴安娜 陈海顺 记者 万凌云)历经近5个小时,法院20多名执行干警云集,调集20辆重型货车参战。7日,镇江丹徒法院发布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,在暴雨中,在镇江中院执行局的现场指导下,1700吨涉案石子,终于“物归原主”。
院方告诉记者,5日凌晨,镇江发布暴雨黄色预警,并迎来较强降雨。上午7时整,镇江丹徒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,冒雨赶赴句容市下蜀镇,执行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。
院方告诉记者,2014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加工协议,并将5106吨石子交付给被告加工。后被告因经营不善,加工作坊处于停工状态,致使双方合同无法履行。原告诉至镇江丹徒法院后,法院判决被告退换原告石子4045吨。
期间,石子一直存放在被告作坊内,久拖不决。后被告因涉及债务较多,不知去向,且偷偷卖掉了一部分石子。随即,原告就决定将石子拉回,但操作中受到作坊内工人、被告债权人的阻止。
为维护自身权益,原告于今年4月,到丹徒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5日,暗沉阴霾的天空不间断的下着暴雨,执行警车前雨刮器高频率地摆动着。上午7时40分,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,同时20辆陕汽重卡也已准备就位。随即,执行工作开始有序展开。
持续的暴雨导致村中道路泥泞、积水,为搬运工作造成一定困难。镇江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许宏亮到场指导,丹徒法院执行局长梁国荣则现场指挥。
参与执行的法官告诉记者,执行过程中,被执行人作坊内有工人前来阻止,执行干警当即沟通协商,期间申请人代为给付工人被拖欠的工资合计4万元。这样,确保执行顺利进行。
记者了解到,截止下午1点,在历经近5个小时后,这1700吨石子全部拖运执行完毕,终于“物归原主”。
编辑:乔金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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